我省启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试点工作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精神,按照中央有关部门关于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的试点安排,甘肃省编办、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近日下发了开展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试点工作坚持司法体制改革方向,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明晰机构编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职责关系。试点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实行以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为主,省法院、省检察院协同管理的体制,其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调整等管理事项,由省以下分级负责上收至省级统一管理。
意见要求,探索解决法院、检察院工勤人员占用政法专项编制问题,将占用的政法专项编制置换出来,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法院、检察院服务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所需劳务,尝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