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监督管理保障。依法查处县内及跨县区食品、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外县区涉本县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协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抽样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的收集、评价、反馈、上报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药物滥用监测报告的收集、分析、评价、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