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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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创新研究示范区现代农业体制机制, 拟定示范区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实施方案;牵头编制和调整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指导有关乡镇编制农业园区建设规划,提出农业产业布局规划意见,参与城乡发展规划、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示范区农村市场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包括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家庭农场以及投资现代农业的工商资本企业等),整合、经营示范区农村公共资源;负责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农业项目准入前置审查工作,重大农业项目的策划、申报、推介与协调工作,组织重要节会活动;负责示范区涉农资金的整合及现代农业投融资服务;负责示范区项目的立项和监管工作;负责示范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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