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7年7月1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已核准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现予公告(陇事登公2017003号)。
1、“陇西县南安柴家门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陇西县南安柴家门小学
法定代表人
裴永勤
注销理由
学校撤并 陇编委发【2016】44号
设立时间
2003-05-07 00:00:00.0
注销时间
2017-06-27 14:48:13.0
2、“陇西县南安五一小学”公告事项:
陇西县南安五一小学
汪凤荣
依据陇编委发【2016】44号文件,陇西县南安五一小学整体划入渭州学校。
2017-06-20 15:58:01.0
3、“陇西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公告事项:
陇西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
马建平
根据陇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陇编委发[2015]41号)文件精神,将陇西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予以撤销,统一整合到陇西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将原陇西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进行注销。
2014-06-04 00:00:00.0
2016-11-17 08:5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