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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陈彦吉对清理在册非在岗人员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来源: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7-29 】 【选择字号:

  7月26日,县政府2013年第7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县编办和县监察局关于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册非在岗人员进行清查工作的汇报,听取汇报后,县政府常务会议对清理出的50名在册非在岗人员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作出了处理决定。会后,陈彦吉县长就进一步做好在册非在岗人员的清理核查,严肃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纪律,作出重要指示。他要求:
  一要建立清理的长效机制。要继续落实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机制,采取单位自查上报和县上重点督查相结合、平时不定期抽查和年中、年末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编制管理的监督制约,实现核查清理的长效机制。
  二要建立平时的督查机制。在进行定期督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平时的不定期抽查,重点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平时的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进行抽查,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无故旷工干部职工将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建立对责任人的问责机制。在督查过程中,将对干部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瞒报、漏报本单位干部职工无故旷工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