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第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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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7〕36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7〕46号)要求,经2017年8月18日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政府部门第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7项,其中:县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5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项;取消部门内部管理事项2项),县政府部门合并审批项目2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抓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县政府部门第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项)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
文件1.jpeg
文件2.jpeg
附件:县政府部门第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