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陇西县机构编制工作在省市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加强编制管理,深化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关于转发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后,县上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同相关部门,逐项进行了核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对照《关于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所列项目核查,全县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越权审批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超限额设置政府工作部门);
二是超规格核定领导职数(超《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定的领导职数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三是超职数限额配备领导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二、工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县上坚持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进行谋划和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多次听取县编办工作汇报,并及时对机构编制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切实为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县机构编制和控编减编工作多次做出批示,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控编减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一步推进管理创新、优化配置、盘活存量,坚持把牢纪律“红线”,坚决守住总量“底线”,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摸清底数,完善职数台账。认真对照《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标准和各单位“三定”规定、市县编委批复的领导职数文件,建立领导干部职数台账,切实规范领导职数管理。
三是严控总量,政策落实到位。2012年以来,全县除落实涉及省、市、县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民生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和公共服务等重点机构编制事项外,县委常委会和县编委会一律不讨论研究新设机构,如确需设立的机构,则按照“撤一建一、撤二建一、撤多建少”的原则,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审批权限办理。
牢固树立“编制是法”的意识,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规定,在干部调整配备过程中,坚持“空编考虑、满编不配、超编消肿”的原则,严格对照“三定”规定核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强化“严禁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或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刚性要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