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张 强
近几年,随着陇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机构编制部门需要对职责任务发生变化的部门(单位)人员编制进行适当调整,以实现人员编制配置与职责任务需要的科学对接。由于陇西县人员编制总量小,不能满足职责任务增加的现实需求。因此,陇西县机构编制部门积极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不断创新机制,挖掘编制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以集中管理为根本,优化资源配置。一是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人员编制调整事项一律由县编委会研究审批。县编办在前置受理上注意做到“三个不受理”。即,没有上级编制部门文件的不受理;条条干预的不受理;职责任务没有变化的不受理。从总量上控制编制、从“源头”上管住编制。二是坚持空余编制使用通知单制度。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结合县情,制订了《陇西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规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陇西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制度。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使用”的原则,用编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均须先向县编委提交编制使用报告和相关材料,经县编办审核、县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后,县编办向用编单位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用编单位凭《编制使用通知单》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补充手续。该制度实行以来,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严格执行进人控编审批制度。
二、以挖潜提效为动力,优化资源配置。一是深化改革挖潜。在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先后对县自来水公司、秦腔剧团等19个事业单位整建制改制为企业,收回事业编制689名;县政府机构改革时又将党政机关的115名事业编制全部收回。二是摸清家底挖潜。通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机构编制核查,摸清家底,对职责弱化、任务减少的单位,研究提出减少编制、整合机构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收回空余编制。通过改革、转企改制、清理规范等工作,共收回事业编制800余名,扩大了编制存量。收回的编制在使用上主要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教育卫生等基层一线倾斜,从而切实提高政府解决社会问题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以动态管理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需求的增长和政府公共服务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陇西县机构编制部门在编制资源紧缺的现实情况下,创新机制,运用弹性、动态调控手段用好用活现有的编制存量,促进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为陇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编制保障。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适度增减单位编制,优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发展需要,有效化解了机构编制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控制”与“服务”的矛盾。如,2012年,陇西县委根据上级党委有关精神,在全县统一设置了6个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共需24名行政编制。机构设立了,编制怎么解决?县机构编制部门经过调研、统筹考虑后,将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除公安、司法部门)用于纪检组长的共20名行政编制收回,下达给6个纪检监察派出机构,不足编制由县纪委内部调剂;在2010年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中,收回撤销部门的行政编制,结合机构整合、职责调整等情况,根据改革后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需要,对收回的编制有侧重地进行重新分解。重点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建等职责任务增加、关乎民生的部门人员编制进行了适度增加。同样,针对事业单位职能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编制。对于职能弱化和编制余缺多的单位,将其富余编制调剂给职能强化、工作量大的单位。
四、以创新机制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一是建立健全部门综合约束机制。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基础上,全面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五方联动机制,提高人员编制的使用效益。二是完善工资基金审核制度。为有效杜绝坐支、套支、“吃空饷”现象的发生,实行由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逐月逐人审核制度。通过工资基金审核,对于出现的在册非在岗人员工资及时予以停核,对已拨付的工资追缴县财政。对工资停核人员建立台帐,定期反馈人社、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财政部门停拨经费,人社部门按政策规定作出辞退等处理决定,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减编消“肿”的目的。三是积极探索“以钱养事”新机制。随着陇西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交通执法、市政设施管养、园林绿化标准要求越来越高,任务量越来越大,但事业编制有限,无法满足这些工作任务的需要。陇西县在巩昌、文峰两镇城市管理、交通执法、市政设施管养、园林绿化上开发设置了1500多个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建立,既有效缓解了人员编制的压力,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解决了城市就业问题,稳固了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性收入,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作者系中共陇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