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标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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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事厅 甘肃省卫生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标准》的通知
甘机编办发〔2008〕55号
各市、州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卫生局: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为《试行标准》)自2006年11月28日印发以来,执行情况平稳,为我省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根据国家农村卫生政策的调整和《护士条例》的颁布实施,省编办会同省人事厅、财政厅、卫生厅对《试行标准》的个别条款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