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编办六个坚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2-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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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编办“六个坚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陇西县编办通过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制度,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相结合的综合约束机制,加强与纪检、组织、监察、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机构编制规范运行,切实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办理,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受理、一家承办、一家发文”,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不提交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审定。凡设立副科级以上机构、核增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数,一律报市机构编制部门。
二是坚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制度。根据《陇西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编制审批先行”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使用”的原则,认真落实进人控编审核,推行人员编制与财政经费双向约束机制,坚持编制管理部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协调机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三是坚持机构编制协调约束机制。全面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三方联动机制,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离退休、调外县人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办理出编手续,空出编制。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坚持对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国计民生、有利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编制给予优先支持和重点保障,尽量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向民生领域倾斜,通过编制的倾斜,千方百计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福利。
五是坚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这一主题,不断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机构编制部门与纪委、组织、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容易发生人员“吃空饷”等问题的单位和环节开展重点检查,确保了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管理。
六是坚持工资基金月审核制度。通过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逐月逐人审核,有效杜绝了坐支、套支现象的发生。